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博物館志工是博物館運作中非常重要的一環。他們的貢獻不僅是提供博物館運作所需的支援,同時也是向公眾傳達博物館的價值和使命的重要媒介。如果您對歷史和文化感興趣,喜歡分享和傳達知識,並願意為社會做出貢獻,那麼成為博物館志工就是一個非常好的選擇。
一、招募對象:
▪年滿18歲以上,68歲以下,身心健康,並需具備愛心、主動積極、服務熱忱的態度,操守良好及熱愛藝術者。
▪每週固定服務4小時、夜間3小時以上(含),服務時間達一年以上者。
▪必須參加共計12小時之職前教育訓練者。(職前訓練內容為:了解美術概況、志工服務的性質、志工服務項目、 服務內容及志工基礎訓練等相關之課程)。
▪職前訓練結束之日起,三個月內必須於所屬中隊,完成平日36小時,假日20小時,夜間27小時值勤實習時數,
並經中隊長考核通過,方能取得正式志工資格。
▪每年不定期辦理招募一般志工,以現場、傳真或網路等方式報名。
二、服務時間:
▪上午時段:09:25至13:30,4小時。
▪下午時段:13:25至17:30,4小時。
▪週二至週五為每週值勤:全年服務應達到152小時。
▪週六至週日為隔週值勤:全年服務應達到104小時。
▪週六夜為每週值勤:全年服務應達到78小時。
▪應該提早十分鐘刷卡簽到,準備妥當到達勤務點。
三、服務內容
▪入口處驗票及免票人數統計。
▪出口處紀念戳管理維護。
▪服務中心寄物服務及語音導覽器、輪椅、娃娃車及手杖等借用服務。
▪展覽場作品安全及秩序維護等工作。
▪導覽內容中庸客觀,不加入政治或宗教與個人主觀意識。導覽時務必以身作則,勿跨越禁止跨越線,並導引觀眾
注意勿跨越。
▪美術館展覽內容、活動、講座會及交通諮詢回答,接受民眾意見、抱怨與申訴。
四、志工義務:
▪值勤時要有禮貌,服務態度誠懇,語氣謙和、真誠。
▪自律有序,主動積極精神和遵守志工組織規範。
▪應接受主管任務派遣,並準時值勤,不遲到、不早退。
▪值勤時不能攜帶飲水、食物、書籍、報紙、隨身聽及手機等至展覽場,不做與值勤無關之事物。
▪全年值勤時間,應達到各個服務時段的基本服務時數。
▪選擇服務時段後或變更服務時段後,六個月內不得更換服務時段。
▪如因故無法準時值勤,應於三天前完成請假程序。
▪志工擬補班時,應該在補班前一週完成申請,始得前往補班。補班以原所屬服務性質相同之勤務為補班對象。
▪請假達到一個月以上即為長假,超過三個月必須辦理離隊手續。
▪缺席達三個月,志工大隊得逕行辦理離隊手續、終止志工職務,並收回或註銷志工證。
▪辦理歸隊必須向志工行政組提出申請,行政組依志工儲備辦法辦理。
▪每年辦理年度考核,通過者發給志工證或發給志工實習證。未通過者免除志工資格。
▪行政組發布支援需求時,志工夥伴應全力配合支持。
▪進出館內時,應佩掛「志工證」識別身分。
五、志工權利:
▪在館內餐廳用餐,憑志工證享受優待。
▪在館內書店購買書籍、紀念品憑志工證折扣優待。
▪參加館內舉辦之志工訓練、聯誼和各類活動。
▪提供意外保險及意外醫療保險。
六、志工禁止事項:
▪博物館志工不能使用美術館名義,與外界做任何洽談或協商公務。禁止志工利用職務業之便,而向其他志工從事商務活動或推銷任何產品。